法学第一课|刘东亮:人生有很多奇妙的想不到
这里有从本科到研究生皆适用的法科生指南,这里有法学名师们奉上的知识盛宴。自2017年以来,《法学第一课》指引了一届届学子进入法学的殿堂,探索法学院学习和生活的要义。
又是一年开学季,《法学第一课》2023新版精彩亮相,让我们共读经典佳作,一同开启精彩法学新篇章!
前言
与法学院的很多老师不同,我并不算正规的科班出身。过去常有人问我:“本科哪里读的?”我都不好意思地回答:“我没有读过本科。”然后补一句:“也没有读过高中。”这时,问话的人通常都会瞪大了眼睛。
近期,桑磊主编约我谈一谈大学学习中的自学问题,借此机会,我想结合自己的经历,与同学们分享一下我在自学方面的经验。
从中专生到法学教授
1992年,我从河南省西华师范毕业后到河南省扶沟县练寺乡人民政府当广播员。那年,我刚刚17岁(后来知道,我那时的法律地位是民法上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哈哈,有点意思)。——西华师范是一所中等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在校学习三年后分配到乡村小学任教。我们那个年代,很多农村学生热衷于报考中专,为的是早一点“跳出农门”。那个时期设置的中专学校(现在都撤销了)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这里就不多说了。前段时间,微信上有人写了一篇反思和纪念性的文章,提到“当我们还是青苗的时候,就被提早收割了”。看了之后,心潮久久难平。
从师范毕业后,按说要去当小学老师。但是,由于我普通话讲得比较好(曾任西华师范校广播站站长),毛遂自荐到练寺乡政府当广播员(当时的乡党委书记陈永挺先生,与我非亲非故,看了我的个人简历就同意接收我。今天想来,依然感激不尽。他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位“贵人”)。当广播员期间,也参与乡政府的某些工作。由于当时的执法环境远非今天可比,我朦朦胧胧中萌发了某些模糊的“法治”意识。同时,觉得自己错失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实为人生缺憾。于是,1994年9月,我到中国政法大学成教大专班进修法律。
在政法大学昌平新校的几年,我真的是“如鱼得水”,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在学好法律的同时,我也开始自学英语,从高中英语学起(读中师时不开英语课,成教大专也不开英语课)。1995年6月,我报名参加英语四级考试,居然考了61分。——我用不到一年的时间,以自学方式完成了从初中英语水平到大学四级的跨越。一年后我又参加了六级考试,这次考了60分!——感谢上帝!我当时的英语水平实际上还没有达到四、六级水平,我做题时,特别是听力选项,全是蒙的!
不管怎么样,英语四、六级的通过,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和勇气。1996年,我通过了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实现了大专毕业后准备去做律师的第一步。但由于接连通过了英语四、六级,我认为(今天想来,当时实际是“盲目地”认为)自己的水平还不错,可以考研究生了。于是,接下来,我没有去做律师,而是决定考研。在备考期间,我将自己的学习心得整理成小论文,斗胆投到《行政与法》、《经济与法》等刊物。后来,有同学告诉我在图书馆期刊阅览室见到了我的论文。跑去一看,果真是,一下子信心“爆棚”。
1997年,我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行政法学研究生,考了第三名,复试成绩更好,不幸的是,后来接到研招办的“不予录取通知”,理由是我专科毕业不满两年,不符合报考条件。当时真的是“晴天霹雳”!——我在阅读英文版的《基督山伯爵》时,从字里行间读出了八个字:上帝之手,翻云覆雨。
还好,后来的读书生涯比较顺利。1998年,我考上了浙江大学的研究生(报考时还是杭州大学,报到那一天四校合并);2001年,我又考回中国政法大学,攻读诉讼法学博士;2004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这里讲两则有趣的小轶事:
(1)1994年秋,我刚到北京进修时,曾经从昌平跑到海淀去瞻仰“最高学府”。当时抚摸着北京大学的虎皮外墙,内心无限惆怅,心想今生无缘这里了。谁料想,十年之后,当年从乡政府走出来的“毛毛虫”,竟然摇身一变,堂而皇之地走进了自己做梦也想不到的“北京大学”。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没有你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
(2)我在北京大学做博士后期间,最后半年时间(2006年上半年)曾住在燕北园,紧邻中央党校。外出散步时路过党校门口,心想,我今后一定会有机会来这里的(信心开始“膨胀”哦:)我那时第二次经组织部门选调,确定要去河南某地当副县长,正踌躇满志,故有此“信心”)。谁料想,又是十年后,2016年6月,我真的到中央党校来了,是以“教授”身份到中央六部委“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习。人生有很多奇妙的想不到!
总之,我年轻时候的经历,也算是一部励志传奇。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成教学院培养出来的第一个研究生、第一个博士、第一个博士后。后来,我曾多次应邀回母校给成教学院的学生作励志报告(他们与政法大学的本科生相比,很多人都有自卑心理,需要激励学习的士气)。应该说,报告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在我之后,陆续有很多成教学生考上了研究生甚至是博士。而我所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就是分享我的自学经验。
学习是一种生活方式
记得我到中国政法大学进修的第一学年,由于表现还不错,曾与另一潘姓同学一起被老师指定在全院大会上发言,分享学习经验。潘同学先发言,其发言主旨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轮到我发言时,我说我不能同意潘同学的发言,“书山有路勤为径”尚可以理解,“学海无涯苦作舟”完全不能苟同。学习本来就是一种乐趣,哪来的辛苦可言?
学习新知,乐不可言。只有认同这种观念,才谈得上课堂学习之外的自学问题。如果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那就没有必要去“自讨苦吃”。有机会阅读本书的同学,都是一路闯关夺隘、斩将搴旗,胜利冲进自己心仪的法学院的优等生,领悟能力与包括我在内的成教学生不可同日而语,此处不再赘言。下面谈一谈我的几点体会。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自学,英文中的一种表达方式是“teach oneself”。——我们能自己教自己吗?实际上,在自学过程中,老师还是有的,这位老师就是“兴趣”。常言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学习过程中,要尽早找到你的兴趣所在。只有找到了你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学习才会有不竭的动力,才会有“最好的老师”指导你如何学习。在自学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曲折,只要你始终保持着学习的兴趣和乐趣,都可以不畏艰险,甚至知难而进,最终登上有着无限风光的险峰。以我自己为例,我对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2004年我从政法大学博士毕业时,经省委组织部选调,要去河南某地当副县长(后来发现,副县长其实“官”也很小。不过,这对于1998年还是乡政府广播员的我来说,六年时间能够飞跃成为“副县长”,其诱惑力还是非常大的)。但由于当时完成博士论文后,我觉得有许多饶有兴味的学术问题还没有完全弄清楚,在收到北京大学的博士后录取通知后,我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于是,才有了后来的《行政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问题研究》这本专著的问世。当然,也有了我后来二度选择去河南地方政府任职、后又重返学界的“旋转门”经历。——人的兴趣也会发生变化。我在政府和学校之间几度穿梭来回,最后才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读书、学习的生活,而不是去做“肉食者”。尽早发现自己的兴趣,稳定自己的兴趣,并努力发展自己的兴趣,这是每个人可遇而难求的福气。
及早确定学习目标
与国外大学“宽进严出”相比,中国大学的特点目前还是“严进宽出”,由此导致有些学生进入大学后对自己放松要求,甚至因不知道干什么而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荒废了大好年华。刚入学时几乎看不出大家有什么不同(你看军训时,同学们除了有性别、高矮、胖瘦的差别之外,哪里还有什么不同),然而,四年之后即将走出校门的时候却相差悬殊,甚至判若云泥。其根本原因是,很多人因没有奋斗目标而失去了提升自我的动力。
如果没有学习目标作为指引的“灯塔”,大学生活就会像迷失了航向的小船,不仅不能到达我们所向往的彼岸,甚至还有发生倾覆的危险。反之,若目标明确,就很容易找到学习的意义和动力。仍然以我自己为例,1994年我到政法大学进修,1996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当年的通过率是3%)。我在两年内就通过了这场对法律人来说意义重大的考试,归因于当时的学习目标非常明确:毕业后去做律师。——沿着正确的方向一步一步走下去,水滴石穿,何事不成?
亲爱的同学们,先不说什么志存高远,先不说什么星辰大海,你今年、明年的“小目标”是什么?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
1996年8月,刘东亮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八号公寓留影,中间为学友刘俊标,左为桑磊主编
在自学过程中,还有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学友。如果能结识几个学习方面的好友,不仅能使你避免孤陋寡闻,使你博闻广记,更重要的是,在你遇到挫败的时候,朋友们的扶持和鼓励,可以帮你重拾信心和勇气。——在我曲曲折折的求学道路上,许多尊敬的师长、许多亲爱的师兄弟姐妹,曾经给予我莫大的提携和帮助!
与自学有关的几个细节问题
虽然说“学习无定法”,我还是从三个方面简单说一下,特别是英语和其他学科的自学问题。
1.学好英语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形容都不为过(大家现在可能还体会不到,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就会有深切的感受)。仅靠课堂学习,英语肯定是学不好的。而学好英语,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捷径,我的经验就是多阅读,在广泛阅读中提高语感、丰富词汇。就像我们学中文一样,语文水平不错的同学,哪个不是课外阅读比较多?只是英语学习比较枯燥,很多人都半途而废。因此,增强英语学习的趣味性非常重要。我个人觉得,在掌握了一定词汇量的基础上,除了阅读China Daily等时事类的报纸,多读英文版的世界文学名著是一个很好的途径。比如,前面提到的英文版《基督山伯爵》,大家一定会爱不释手,一边读、一边蒙(猜),对于频繁出现的不认识的单词,再勤查查字典,英语水平不知不觉中就提高上去了,而这个提高的过程充满了无限乐趣,哪里用得着什么“悬梁刺股”?
2. 在任何一所学校,图书馆都是一座丰富的宝藏。除了自修、借阅我们感兴趣的图书之外,最不能忽视的一个地方是期刊阅览室。通过阅读期刊论文,你可以了解最新的各学科研究动态,弥补课堂知识传授的不足。期刊论文读得多了,你也会产生“研究”的冲动,就像当年我在政法大学成教学院进修时一样。不管将来是否走学术道路,培养研究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
3. 法学之外学什么?怎么学?法科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应该博采众长,广泛汲取各学科知识的营养,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得。可是,人的时间、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平均用力,既无可能,也无必要。我个人认为,在法学之外的所有学科当中,对学好法学最有帮助的是经济学〔准确地说,我们关注的实际上是“法律经济学”(Law & Economics)〕。因为经济学是最接近“科学”的社会科学,它对人类行为和社会现象的阐释相对最为“客观”。以权利的论证为例,很多人习惯于运用传统的“天赋人权”学说揭示权利的来源。然而,诉诸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天赋人权”学说具有强烈的主观性,论证的结果常常是“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易言之,从抽象的概念、理念、信念等“大词”出发进行论证,很容易落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虚华空泛。相比较而言,在权利论证方面,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更具有解释力和说服力。
那么,怎么自学经济学呢?特别是在经济学日益数学化的今天,那些经济学论著中几乎泛滥成灾的数学模型,简直会把有着数学软肋的法律人逼得发疯。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阅读那些历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中文译著。这些学术大师的著作(数学并不多,甚至没有),读上个三、五本,进入其语境之后,就能顺藤摸瓜,逐步找到学习的方向和线索了。读着读着你会发现,那些获得过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大师,其实并不全是搞经济学的,其中不乏心理学家(如丹尼尔·卡尼曼)、管理学家(如赫伯特·西蒙)等等。——学科界限是人为划定的,而我们要研究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易言之,世界是同一的,各个学科从不同的角度所作的阐释都只是“管中窥豹”。从多个角度观察世界,才能逼近事实的真相。
最后,我想说的是,学习是一种生活方式,它就是生活的一部分。特别对法律人而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比其他很多行业更深刻地感受到“终身学习”的观念有多么重要。而在大学期间就养成“自学”的好习惯、好方法,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财富。
PS:如果上述说法有什么不妥,请见谅哦,我不过是个侥幸混到大学讲台的滥竽者——you know,我本来应该是教小学的:)
刘东亮
1975年生,河南扶沟人。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陕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咨询专家等社会职务。
早年毕业于河南省西华师范(1992),之后到乡政府任广播员多年。通过自学、进修先后考入浙江大学法学院(1998,硕士生)和中国政法大学(2001,博士生)。2004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6年经组织选调,任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书记、副主任。2009年初重返学界,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浙江省“之江青年学者”(2013)。其间,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在美国太平洋大学麦克乔治法学院(Pacific, McGeorge)、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UCD)做访问学者。2019年5月入选西安交大“青拔计划”(A),同年入选陕西省“QR计划”(青年项目)。
本文摘自《法学第一课》桑磊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3年7月
法学第一课|王涌: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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